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进入“十三五”以来,我市儿童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妇女儿童统计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我市儿童健康素质明显提升,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保障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维护。
一、经济实力增强,儿童事业发展保障更有力
(一)国民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2017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082.6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6.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70216元,比上年增长6.7%;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40元,比上年增长9.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15元,比上年增长8.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2元,比上年增长9%。全市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328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00元,增长10.3%。经济持续稳步增长,综合实力日趋增强,为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儿童事业发展保障增强。经济持续稳步增长,综合实力日趋增强,为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7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168.25亿元,医疗卫生支出75.74亿元,分别比2015年增长19.3%和24.8%。社会事业投入的增长,有力地保障了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医疗保健科学规范,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一)妇儿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加强了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建设和管理,为妇儿保健提供坚实保障。2017年,我市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到了100%;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人员持证执业率为10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均超过“十三五”儿童规划目标值“99%以上”的要求,提前实现《规划》目标。
(二)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继续保持较低水平。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健康水平的重要标准。近年来,我市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有了较大幅度的降低。2017年,全市婴儿死亡率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这两项指标继续保持较低水平,全市婴儿死亡率为2.6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76‰。这两项指标均提前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5‰以下”与“8‰以下”的要求。
(三)儿童营养状况稳定。“十三五”儿童规划颁布以来,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改善儿童的营养状况。2017年,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2.03%,达到《规划》“低于4%”目标要求;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0.34%,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0.28%,继续维持在较低水平,均达到《规划》“低于5%”目标要求。
(四)儿童计划免疫加强。预防接种是控制和消灭某些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办法。实施《儿童规划》以来,预防接种工作不断得到加强,计划免疫接种率不断提高。2017年盐城卡介苗接种率、脊灰疫苗接种率、白日破疫苗接种率、麻疹疫苗接种率、乙肝接疫苗种率、甲肝疫苗接种率、乙脑疫苗接种率和流脑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9.81%、99.9%、99.8%、99.9%、99.9%、98.8%、99.9%和99.8%,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均已达到《规划》要求的98%以上目标要求。
(五)出生人口质量进一步提高。“十三五”以来,我市继续坚持宣传指导、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服务活动,通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妇幼卫生服务,规范基层妇幼健康门诊建设等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使育龄群众对预防出生缺陷的认知和能力均得到提升。2017年,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为3.48‰,低于“十三五”规划目标“5‰以下”的要求;低出生体重发生率2.03%,低于“十三五”规划目标“4%以下”的要求。
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发展,儿童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学前教育成果显著。“十三五”以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入,促进幼儿园等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服务儿童的要求。2017年,全市城市公办幼儿园数93个;镇区和乡村公办幼儿园数387个;全市在园幼儿23.24万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实现98.2%,提前达到规划“98%以上”目标要求。幼儿教育的稳定发展,为盐城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三五”以来,我市继续推进普及义务教育,积极完善扶困助学体系,保障困难群体依法平等接受各类教育的权利。2017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100%,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为100%;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100%,均提前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三)高中阶段教育实现新发展。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持续增长,普及水平快速提升。2017年,全市男、女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00%,达到《规划》要求。
(四)全民受教程度不断提高。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和高等教育面的扩大,民众受教程度在深度和广度两方面都有所提升。2017年,我市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6%,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目标值60%的要求。女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65年,距规划要求进一步接近。
四、福利体制不断完善,儿童关爱全面延伸
(一)儿童福利体制不断完善。2017年,全市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8家,儿童福利机构8家,社区服务中心(站)2435个,开展残疾儿童基本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数39个,接受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救助服务人数2511人,家庭收养孤儿、弃婴家人数126人。
(二)社会关爱儿童全面延伸。近年来,我市充分发动社会爱心力量,全面延伸关爱弱势儿童。通过“社会妈妈助春蕾”、“蒲公英”爱心行动等公益活动,用爱守护关爱单亲、孤残、贫困、流动等特殊儿童群体四季平安。全市所有地区、镇(街道)、村(社区)建有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妇女儿童之家”,有效提供教育、培训、娱乐等服务,为儿童生存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生存环境日趋美好,儿童成长健康快乐
(一)儿童生存空间日趋向好。近年来,我市加快“一张网”、“一桶水”、“一片林”建设,目前全市海陆空立体交通大格局已经形成,高铁、高速、高架逐步实现无缝对接。“一桶水”工程取得新进展,管槽土方主体工程建设完成超七成,南水北调源头活水即将进入千家万户。“一片林”彰显新优势,“生态+”融入发展。2017年,全市完成新造成片林12.4万亩,改造提升15.9万亩,新增城镇绿化面积3650公顷,林木覆盖率26.6%,居全省前列;城市污水处理率92.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区域供水行政村覆盖率99%,持续近年来较好水平。
(二)儿童文化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为给儿童创造健康的文化环境,我市各大主流媒体、网站以及影院积极宣传向上的儿童形象,制作播放优秀、健康的儿童题材影视(广播)剧、动画片,办好儿童栏目或专题节目,鼓励创作健康的少儿文艺作品,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儿文化、体育、科技、娱乐等活动,丰富儿童精神文化生活。2017年全市建成独立的儿童图书馆或少儿图书阅读活动部的市、县的比例继续维持在100%;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人次达96.3万人次。
(三)儿童权益保护进一步增强。2017年末,全市建有妇女维权热线1个,儿童法律援助覆盖面100%,同时,儿童生活、娱乐和学习用品等有定期质量监测。2017年,我市校车定期检验率、儿童玩具及用品抽查合格率、大型游乐设施定期检验合格率均达100%。
六、规划执行中存在问题
“十三五”儿童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儿童事业取得进一步发展,但在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入园难”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公办幼儿园满足不了幼儿入园的需要,民办幼儿园发展虽快,但内部管理、环境卫生相对公办幼儿园有一定的差距,师资、教学质量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另外全省优质幼儿园比例70.8%,虽较上年有所增长,但与规划目标值90%的要求,仍相差较大。
(二)农村家庭教育水平有待提高。家庭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尚未得到足够重视;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家庭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指导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农村家庭教育资源特别是面向留守、流动儿童及家庭的家庭教育服务较为匮乏;市场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亟需规范。
(三)婚前医学检查率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有所下降。2017年监测数据显示: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81.51%,比上年下降9.98个百分点;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36%,比2016年下降了1.64个百分点。
七、对策与建议
(一)加快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的总体规划。一是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二是规范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民办幼儿园定级分类管理,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定期向社会公示民办园审批、考评动态信息。三是推动落实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
(二)有序推进家庭教育发展。持续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扩大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普及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基层家庭教育服务站点建设力度,拓展家庭教育工作阵地。加强与社会组织合作,引入专业社工服务,延伸家庭教育服务平台。加强对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队伍的培养,不断壮大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定期组织各级家庭教育讲师团、巡讲团等,深入基层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讲、咨询服务。策划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儿童良好道德行为习惯,促进儿童和家长共同学习成长,形成和谐亲子关系。依托公共服务阵地,为困境儿童提供家教指导和关爱帮扶服务。
(三)多措并举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进一步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婚检和优生优育意识;进一步加大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力度。针对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积极防治;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进一步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